关于巢湖市摩托车交强险承保工作指导意见

2021-12-23      2333

各财产保险公司


为进一步稳定交强险市场秩序,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安徽保监局承保交强险相关文件精神要求,现对2022年度巢湖市辖区所有财产保险经营机构承保摩托车交强险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各公司要增强法律意识,坚决纠正变相拒绝承保摩托车和捆绑销售商业险或意外险行为,必须保证各分支机构系统畅通、单证充足,确保交强险及时承保。


二、各财产险公司按照巢湖市保险市场份额确定摩托车交强险各单位承保天数及时间,实行每半年循环制承保。


三、合肥市保险行业协会向社会公布各公司的摩托车交强险承保日期信息。各财产公司必须按照交强险的承保规定,积极办理,并为客户做好服务。


四、上述摩托车交强险承保指导意见自20211223日起执行,望各公司在认真做好依法合规经营工作的同时,要牢固树立维稳大局意识,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合肥市保险行业协会

二一年十二二十二



关于巢湖市摩托车交强险承保工作指导意见

咨询热线

专业客服为您解疑答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