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建立健全覆盖面广、适应性强、高效便民的金融纠纷调解组织体系,畅通更为灵活、便捷的消费投诉处理渠道,6月26日上午,合肥市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正式揭牌成立,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翟纯与巢湖银保监分局党委书记、局长陆勇共同为合肥市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揭牌。安徽银保监局消保处处长陈默,巢湖银保监分局二级调研员刘洪,市保险行业协会、市银行业协会、部分市级银行保险机构负责人以及调解委员会各委员、人民调解员代表共同出席揭牌仪式。
合肥市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是在安徽银保监局消保处、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巢湖银保监分局的指导下,由合肥市保险行业协会与合肥市银行业协会共同发起建立的第三方调解组织,负责调解全市范围内金融领域平等民商事主体之间因金融业务产生的合同和侵权责任纠纷。调解委员会旨在按照公正、规范、高效、利民的工作要求,加强与人民法院的诉调对接工作,细化优化立案前委派调解、立案后委托调解、诉中受邀参与调解等工作流程,为消费者和银行保险机构提供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合规高效的纠纷调处服务,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充分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揭牌仪式上,合肥市保险行业协会会长卫群在致辞中表示,合肥市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成立,是由保险和银行两个行业共同落实的成果,有利于在“法度之外、情理之中”化解金融领域民事纠纷,在未来的工作中希望调解委员会持续加强队伍建设,聚焦银行保险机构产品、服务的短板环节,积极推动行业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最大限度提升纠纷化解效果、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巢湖银保监分局党委书记、局长陆勇在讲话中表示,调解委员会的成立意义重大,开启了合肥市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新篇章,是落实安徽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的具体举措,更是合肥市金融业坚决贯彻“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要途径。今后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持续提升调解工作专业性及调解组织公信力;要健全机制,规范运作,共同推动合肥市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运行;要担当作为,积累经验,将人民调解工作办出成绩、办出效果。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翟纯表示,调解委员会的成立,是法院与金融行业共同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主动担当作为的重大举措,将充分发挥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在处理金融消费纠纷中的优势,对营造和谐健康的金融消费环境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必将对促进我市金融市场健康发展、社会稳定和谐起到积极作用。
安徽银保监局消保处处长陈默在讲话中指出,各银行保险机构要充分利用调解委员会这一平台,支持配合市保险行业、银行业协会建立专业高效的调解员队伍,充分发挥预防和化解金融矛盾纠纷作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推动合肥市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迈向正规化、专业化、系统化。
合肥市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成立将进一步完善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有利于充分发挥人民法院与金融行业职能优势及合力作用,促进更多金融纠纷矛盾在诉前化解,高效帮助金融消费者解决各类疑难问题和金融诉求,为合肥市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发展注入新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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