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金融领域诉源治理,进一步规范金融调解工作,持续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提高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员能力和水平,8月4日下午,合肥市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合肥市金调委”)组织开展调解员工作专项培训。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巢湖监管分局二级调研员刘洪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合肥市保险行业协会、合肥市银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合肥市金调委成员及全市金融机构人民调解员共110余人参加培训。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巢湖监管分局二级调研员刘洪作开班致辞,对参加培训的合肥市金调委成员及各机构人民调解员提出了下一步工作要求:合肥市金调委要建立和完善调解员的遴选、考核、奖惩、退出机制,以公正、规范、专业为标准遴选调解员,建立高质量的专、兼职调解员队伍并持续加强调解员政治理论素养、职业道德、调解技能、金融法律知识培训;各机构人民调解员要切实发挥专业优势,支持配合合肥市金调委各项工作,严格遵守相关管理要求,为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护航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做出更大努力。
培训会上,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助理孟丹丹就“诉前调解与司法确认”工作模式进行解读,合肥市金调委委员张成武围绕合肥市金调委调解工作流程及规章制度等内容开展专题授课,参训人员现场积极参与提问答疑环节。通过此次培训,合肥市金融机构人民调解员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得到有效提高,行业处理投诉纠纷、化解矛盾的能力和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参加培训的人民调解员纷纷表示对调解工作有了一个更新的认知,将把此次的学习成果运用到今后实际工作中,不断提升金融纠纷调解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合肥市金调委将以本次培训为契机,在监管部门与各级人民法院的指导下,在各金融机构的通力配合下,充分发挥调解工作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建立长效衔接机制,切实发挥专业优势,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社会稳定、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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