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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保险:被“遗忘”的20万赔款缓解后续治疗负担

发表时间:2023-05-25 浏览次数:575

案例详情


W先生在2004年就在新华保险为自己购买了定期寿险,后来经人介绍,其爱人在2010年为其投保附加定期重大疾病保险。2022年3月中旬,W先生突感胸痛不适,随即前往当地医院,后明确诊断为急性前壁心肌梗死,病愈出院后W先生考虑到自己并没有配置住院费用医疗保险,也没有拨打报案电话便继续投入到工作当中。2022年底的某天,保单服务人员Z女士在做完保单检视后,拨通了W先生的电话,关心其身体和生活状况,W先生谈到3月患病之事,Z女士对比保险责任条款,确认附加定期重大疾病保险包括急性心肌梗塞的保险责任,便协助W先生拨打95567进行理赔报案并准备理赔材料。


2023年1月6日,该案件流转至审核阶段,新华保险当天便做出了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20万元的理赔决定,且W先生当天便收到了理赔款。


新华保险高效快速的理赔让W先生和家人十分震惊,他们非常满意新华保险的服务。收到理赔款后,W先生感慨:“我没想到真的有用上保险的一天,在身体健康的时候,真的有必要及时投保。也多亏了我的保单服务人员Z女士协助我报案,让我知道了及时报案的重要性,她用专业的服务帮我找到这被遗忘的20万元理赔款,为我缓解了后续治疗的经济负担。”

 

案例启示


发生保险事故后,许多人可能会处于慌乱或悲伤中,但是,对于广大保险消费者来说,及时报案却是理赔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环节。


保险事故发生后,消费者应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建议在24小时内通知保险公司。报案后,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将根据被保险人出险后的实际情况作出相应指引。特别是对于涉及意外伤害案件,被保险人、投保人或受益人更应及时报案,若被保险人意外身故,应第一时间报案,以便进一步核实被保险人身故的具体原因,如不及时报案,将可能带来保险事故认定困难,如保险事故不能确认还将影响理赔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