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这是继2006年颁布“国十条”之后,国务院再次以“顶层设计”的形式,对我国保险业的改革发展进行全面部署,被行业称为“新国十条”。
“新国十条”的最大突破之处在于,立足于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把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放在经济社会工作整体布局中统筹考虑,进而明确了保险业发展的新定位,力求不断开拓创新,并且制定了行业发展的新目标。
长期以来,定位问题一直是困扰保险业发展的关键问题,却不是行业自身能够解决的,因为,定位是解决保险业与相关领域的关系问题。8年前,在“国十条”中,保险业被视为“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是金融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新国十条”则站位更高,立意更远,视野更广,认为保险是现代经济的重要产业和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是社会文明水平、经济发达程度、社会治理能力的重要标志。这种定位,从国家治理的层面界定了保险在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管理的地位和作用,为保险业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提供了政策依据。
立足当下,新“国十条”的出台,关乎个人、政府以及保险公司等方方面面。例如个税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有望改善目前过分倚重社会基本仰赖保险的养老体系,也能给保险公司带去商机;鼓励政府购买保险服务,这也是创新比较大的,相当于为保险业发展创造低成本的政策环境;让保险去参与政府的风险管理、财富管理,更是巨大思想理念的突破。对保险企业来说,相对以前,确实有更多地方可以施展拳脚,包括投资,也包括参与巨灾保险,还可以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普通医疗保险。从而积极发挥保险业的社会风险管理职能。
着眼未来,新“国十条”勾画了保险业改革发展的宏伟蓝图,而中国也正出于由保险大国向保险强国过渡阶段。目前,我国已经是全球最重要的新兴保险大国,2013年全国保费收入1.72万亿元,世界排名第4位,但是从保险深度、保险密度等指标看,2013年我国保险深度仅为3%,保险密度为209美元,低于全球平均水平。因此,新“国十条”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保障全面、功能完善、安全稳健、诚信规范,具有较强服务能力、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现代保险服务业,要求我国保险深度达到5%,保险密度达到3500元,这意味着保险业综合发展水平逐步提高,保险强国建设将迈出重要步伐。
总之,新“国十条”的出台改变了现有保险业的社会角色,必将掀起一场行业变革,蜕变后的中国保险业让人拭目以待。(苏蓓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