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新华社发布《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以下简称“《文件》”),全文共十五部分60条,对“十四五”期间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及目标远景做出了详尽建议。
“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方面,《文件》建议:经济发展取得新成效,在质量效益明显提升的基础上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改革开放迈出新步伐,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基本形成;社会文明程度得到新提高;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国家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
全文共有4处15次提及保险,涉及长期护理保险、商业医疗保险、农业保险、巨灾保险、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存款保险、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等。具体包括:
第22条中:建立现代财税金融体制,完善现代金融监管体系,提高金融监管透明度和法治化水平,完善存款保险制度,健全金融风险预防、预警、处置、问责制度体系,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
第27条中: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发展农业保险。
第45条中: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推动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健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落实异地就医结算,稳步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积极发展商业医疗保险。完善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第51条中:完善国家应急管理体系,加强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发展巨灾保险,提高防灾、减灾、抗灾、救灾能力。
同时,《文件》从多方面提出达成十四五发展目标的建议,包括: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全面塑造发展新优势;加快发展现代产业体系,推动经济体系优化升级;形成强大国内市场,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优化国土空间布局,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和新型城镇化;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实行高水平对外开放,开拓合作共赢新局面;改善人民生活品质,提高社会建设水平,统筹发展和安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加快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实现富国和强军相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