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肥市保险业疫情期间保险服务工作告知书

2020-03-20      3108

各保险公司:

  

为加强合肥市保险业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蔓延,切实维护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企业有序复工,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关于做好春节假期后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银发【2020】30号)现就保险公司疫情期间有关保险服务工作事项告知如下:

 

一、各公司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1号)精神。

 

二、根据银发【2020】30号文第二条,各单位可结合当地地方政府防控疫情要求,实行弹性工作制,灵活调整作息时间,采取轮换上班、错时上班,也可利用网络办公方式在家上班,尽可能减少人员聚集。同时,要建立疫情防控机制,做好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工作,加强员工体温检测和防护,做好工作场地的通风、消毒和卫生管控,做到全体员工健康保护全覆盖。

 

三、各公司要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疫情防控期间停止早会、大会等各类会议的召开,禁止业务员实地拜访等其他需直接接触的业务工作,自觉维护市场秩序,积极向员工宣传复工期间安全注意事项,做好复工的监督指导工作。

 

四、各公司要明确专人负责春节复工后的疫情监测、排查、预警等工作,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特别是要做好春节假期前后去疫情发生地出差、探亲、访友、旅游员工的信息统计工作,公司员工如有异常情况请及时向协会上报。

 

请各公司齐心协力、密切配合、群策群力、群防群控,做好春节假期后复工工作,在疫情防控期间共同维护好合肥市保险市场服务工作,为合肥市消费者提供安全保障,各项工作能够平稳运行。

 

合肥市保险行业协会

2020年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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