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公安厅、司法厅、安徽保监局于2010年6月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肥西县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下称人民调解)于5月23日正式揭牌成立。
5月29日上午,应肥西县人民调解委员会要求,合肥保协与肥西县人民调解委员会在肥西县公安局9楼会议室联合召开座谈会,共商人民调解与保险理赔协调机制。肥西县政法委副书记王邦建 、公安局副局长王于升、司法局副局长陈劲松,合肥保协黄晓良秘书长,经安徽保监局批准在肥西县设立经营机构的人保、太平洋、平安、人寿财、天安、国元、都邦财险等7家公司主要负责人(理赔负责人)及人保、人寿财省、市公司理赔负责人,肥西县交通事故处理大队领导及部分人民调解员出席了会议。会议由肥西县公安局王于升副局长主持。
合肥保协黄秘书长首先代表保协对肥西县道交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表示祝贺,宣导了安徽省公安厅、司法厅、安徽保监局(2010)44号文件,表明了全力配合支持肥西县人民调解工作的态度,对建立人民调解和保险理赔协调机制提出了初步构想,对座谈讨论的中心议题提出了要求。肥西县政法委王邦建副书记、司法局陈劲松副局长就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的背景、意义,目前已开展的工作作了阐述和通报,并表达了在开展调解工作中需各家财险公司大力配合和支持的诚恳要求。
座谈中,出席会议的各财产保险公司代表踊跃发言,围绕信息共享机制,人民调解与保险理赔工作环节衔接,对人民调解员相应保险理赔业务知识和赔付原则的业务培训,如何掌握调解标准和采信证据,如何使调解公正、公平、公开及防止保险诈骗案件发生等问题,从不同侧面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了共识,建立了人民调解和保险理赔的协调机制:一是讲政治尽责任,为和谐肥西共同努力;二是树立互信意识,努力实现互惠共赢;三是建立沟通机制,达到联络顺畅;四是制订共同遵守制度,做到行之有据;五是实行培训机制,提高调解员的素质;六是坚持以法调解,防止枉法徇私;七是调解与打假结合,努力净化社会空气。
会议确定将座谈讨论的人民调解和保险理赔协调机制共识形成会议纪要,由肥西县公安局、司法局和肥西县产险公司经理联席会议共同签署后实施,并由市保协将会议纪要转发合肥地区其他产险公司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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