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合肥市保险行业协会官方网站!

合肥市保险行业协会

内页banner

【金融知识普及宣传月】保险知识知多少(五)

发表时间:2021-09-13 浏览次数:1485

车辆涉水受损,保险如何理赔?


【政策解读】

  

车险改革后,交强险是按照出险时间来确定责任限额。即截止2020年9月19日零时保险期间尚未结束的交强险保单项下的机动车,在2020年9月19日零时后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按照新的责任限额执行;在2020年9月19日零时前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仍按原责任限额执行。


商业险是按照该合同订立时间来确定保险责任。即在2020年9月19日零时前签订的商业险保单,执行原商业险条款;在2020年9月19日零时后签订的商业险保单,执行改革以后的商业险条款。


总之,在车险综合改革后,交强险的赔偿额度更高,车损险主险的保障范围更广(增加了机动车全车盗抢、地震及其次生灾害、玻璃单独破碎、自燃、发动机涉水等保险责任),三者险可以选择的保障额度更高,还部分删除了实践中容易引发理赔争议的免责条款,消费者可以享受到更加全面完善的车险保障服务。

 

【重要提示】

     

提醒广大车友消费者:在暴雨天出行或涉水路段行驶时,当发生车损事故后,可根据以下不同情况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一是车辆是在行驶涉水过程中熄火被淹(前提是没有重新启动发动机),且投保人在2020年9月19日车险综合改革前只购买了车损险,没有单独购买涉水险的,根据保险条款,除发动机之外的车辆损失,保险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认定责任进行赔付;


二是投保人在2020年9月19日车险综合改革后购买了车损险,或者在车险综合改革实施前购买了车损险的同时也单独购买了“发动机涉水损失”附加险的,则车辆损失和发动机损失保险公司都将进行相应赔付。


需要注意的是:车辆涉水熄火后切勿强行二次启动发动机,否则由此造成发动机损坏,属于人为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