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责险是指以被保险企业对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人员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险种。安责险制度是以安责险险种为载体的事故预防机制,是利用市场机制和社会力量加强安全生产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全面深化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改革的必然选择。
一、安责险有什么作用?
(一)降低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概率
有助于发挥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促进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降低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概率。保险机构与投保单位签订了保险合同以后就与企业一起共同,构成了风险共担的关系主体,他们出于对各自利益的考虑,必须要采取一些措施,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以期减少事故、减少赔偿。同时,企业引入保险机制后,就能给本单位引入一个从自身利益出发、关注企业安全生产的市场主体,有利于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提高企业员工安全意识
有利于形成企业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机制,提高企业员工的安全意识。保险公司为了降低事故赔偿,通常会设计一些激励约束相兼容的制度条款来调动企业加强安全管理的积极性,提高企业管理人员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心。同时,由于保险公司为了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往往会主动宣传安全生产工作有利于广大从业人员提高安全意识,采取正确的安全生产方式。
(三)保证事故补偿资金来源
能够保证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补偿损失的资金来源,减轻政府的负担。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尤其是中小企业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后,政府要及时组织抢险和救援,并介入善后工作,保证受难者家属能够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引入保险机制后,可事先通过保费的形式,将各生产经营单位的资金集中起来,在事故发生后,保险机构在承保范围内提供补偿。这样通过引入保险机制提供了一条新的弥补损失的资金来源能有效减轻政府的财政负担。
二、哪些企业可以投保?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依法成立,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等行业或领域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均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三、安责险的优势
⊙保费低、保障额度高、保障内容全;
⊙保险责任包括一般商业险种不予承保的“投保企业的重大过失责任”和“违反安全生产规章行为造成的事故责任”;
⊙保障对象包括企业雇员和社会公众;
⊙对事故伤亡人员的赔偿遵循“无过错责任”原则,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全额赔付伤亡补偿金。
四、安责险保什么?
投保企业在保险单载明的场所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并承担赔偿责任时,保险公司可赔偿,保障内容包括:
⊙企业雇员死亡、伤残赔偿金;
⊙社会公众死亡,伤残赔偿金;
⊙ 医疗费用;
⊙救援费用;
⊙法律费用;
五、安责险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的工作人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因下列情形导致死亡或伤残,且经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认定为生产安全事故,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生产安全事故伤害;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履行其工作职责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生产安全事故伤害;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生产安全事故的其他情形。
六、安责险投保资料
经营单位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证书、法人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