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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保监局创新“四法”深化保险法制宣传教育

发表时间:2020-01-10 浏览次数:2209

 安徽保监局以新《保险法》实施三周年、《中国保监会“六五”普法规划》实施第一年为契机,将保险法制宣传教育作为全年的一项重点工作,丰富载体、创新形式,实施普法“四法”,即“全员学法、领导讲法、监管送法、举案说法”,局机关和全行业学法用法活动蔚然成风,依法监管、依法经营的理念深入人心。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探索中创新、在实践中深化,为安徽保险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制保障。
    一、“全员学法”,营造持续学习氛围
    把监管干部学法用法作为普法工作的基础,深入开展“全员学法、岗位练兵”活动。一是在征求全体监管干部学习需求基础上,结合保险监管实践需要,梳理出52部保险监管常用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作为学习内容,并将其按照法律层级和业务领域分门别类的归纳为四层级七大类,建立内容系统、层次分明的保险法律知识学习体系。二是根据学习和考查内容,组织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和业务骨干精心编制保险法律知识辅导材料,对全体监管干部集中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题辅导共七场次,解读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搭建监管干部学习与交流平台,加大学习的深度。三是对全体监管干部开展法律学习效果评估测试,将52部保险监管常用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全部列入测试范围,采用限定时间、闭卷笔试形式,要求全局处级及以下监管干部100%参加测试,并将学习、测试情况作为干部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测试结束后开展点评分析,查找薄弱环节,明确进一步学习的方向和重点。此项活动是安徽保监局自成立以来参与人数最多、时间跨度最长、学习内容最全面、学习成效最显著的一次全局业务学习活动,受到保监会领导的充分肯定。
    二、 “领导讲法”,带动学法深入推进
    把领导带头学法讲法作为普法工作的保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一是建立局党委中心组法律学习制度,定期开展保险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学习,领导干部带头学法。二是专门举办局长法制讲座,局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各自分管的业务领域,分别给全体监管干部讲解行政执法和具体业务监管有关法律问题,帮助监管干部全面系统、提纲挈领地掌握保险监管重点法律知识,促进全局学法用法活动深入开展。三是局领导在全省保险监管工作会议和半年市场运行情况通报会上对省级公司高管人员专门进行法制培训,宣讲保险法律知识和保险监管政策。领导干部学法讲法,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从思想上、组织上、领导上为保险法制宣传教育提供了坚强保障。
    三、“监管送法”,促进行业依法经营
    把保险从业人员学法守法作为普法工作的关键,不断扩大普法广度。一是组织开展“送法进公司”活动。下发《关于加强法规培训工作的通知》,将法规培训设置成保险合同及纠纷解决实务、产寿险合规经营、中介业务监管、营销员管理、农险经营监管、机构与高管监管、风险防范等八个专题,供保险公司选择。在公司提出培训申请的基础上,组织监管业务骨干赴公司开展培训。目前已对近1000人开展了法规培训。二是举办拟任高管人员法律法规培训班,把好高管“入口关”,从源头提升高管人员素质,目前已对全省32家保险公司200多人开展了培训。三是开展人身险讲师、组训法律法规培训与测试工作,从源头上解决销售人员因不掌握相关法律知识而产生的销售误导问题。目前已分别在黄山、蚌埠、安庆、阜阳4地举办培训班,对9个市的寿险讲师、组训400余人进行了培训与测试。通过对保险从业人员的法制培训,抓住“人”这一关键要素,有力地提高了行业依法合规经营水平。
    四、“举案说法”,深化学法用法效果
    把真正做到学法懂法作为普法工作的落脚点,不断深化普法效果。一是在安徽主流媒体《安徽商报》开辟“案例与保险”专栏,以案例形式宣传关系保险消费者切身利益的相关保险法律知识,增强保险消费者依法维权能力。二是编发《安徽保险法制简报》,定期刊发保险合同诉讼案例,引导保险公司查找自身经营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改善保险服务,化解矛盾纠纷。三是通过会议、座谈、文件等形式,通报各类保险司法案件与行政处罚案件,分析违法违规问题产生的原因,督促保险公司加强内部管控。四是开展向全省法院机关赠送“保险典型诉讼案例年度报告”等书籍活动,为法院机关公正审理保险诉讼案件提供参考。通过案例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避免了枯燥、生硬的学习宣传,有效提升了学习效果,真正使受众可以“学得进、学得好”。
    下一步,安徽保监局将制定下发安徽保险业全员学法用法活动方案,举全行业力量进一步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保监局层面,重点是进一步深化法律学习效果,邀请保险法律专家举办一次新《保险法》讲座,邀请部分保监局召开一次监管法制工作研讨会,修订《保险常用法律手册》,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继续举办拟任高管和寿险组训讲师法律法规培训班。
    保险公司层面,重点是做好学习宣传的发动工作,做到“四个一”,即举办一次法制培训,开展一次法律测试或竞赛,集中举行一次宣传活动,开展一次合规工作自查自纠。
    行业协会层面,重点是做好学习宣传的协调推动工作,通过协会刊物、网站广泛宣传新《保险法》,组织会员公司结合实际开展户外宣传活动,健全完善“消费者维权工作站”和保险合同纠纷裁决机制,强化保险知识宣传,化解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