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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违规根源抓起 车险改革酝酿考核新标准

发表时间:2020-11-18 浏览次数:2110

在车险综合改革正式启动两个月之际,事关市场近90家财险公司车险考核机制的配套文件正在业内小范围征求意见。目前,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组织行业工作组研究起草的《关于改进财产保险公司车险考核有关工作的建议方案(征求意见稿)》(下称建议方案)已下发给部分机构。

 

不同于以往各类规范业务本身的细则,建议方案拟规范的是财险公司对基层机构的绩效考核机制,这一问题正是屡禁不止、屡违屡整的车险乱象根源。长期以来,财险公司在车险业务经营上“惟保费规模是图”,分摊到基层机构便是过重的业务增长指标。为了完成总公司下达的任务,基层机构只能不计成本买业务,一再抬高给汽车4S店等中介渠道的手续费,造成拼手续费、跨区域抢单等恶性竞争乱象。

 

相关人员表示,建议方案正是聚焦财险公司对基层机构车险绩效考核有关工作中偏离高质量发展的问题,明确底线指标和参考类指标。建议方案显示,财险公司应将车险合规、效益、发展、服务、创新等相关指标纳入对基层机构整体绩效考核体系中综合考量,并确保合规、效益和客户服务类指标占有较高比例权重。

 

此前,行业协会牵头组织过多轮自律行动,试图以自律公约的方式约束险企违规行为,然而都以失败告终。车险乱象的表象是基层出问题,根源却出在总公司考核机制上。建议方案从考核标准上进行规范,通过引导保险公司设定合理的业务目标,改变基层机构的行为模式,进而改变行业的竞争环境。这与车险综合改革的目标是一致的。

 

  比如,在效益类考核指标上,应引导基层机构增强成本核算意识,并转变粗放经营的发展方式;在发展类考核指标上,应引导基层机构在尊重客观规律基础上差异化经营。合理确定发展类考核指标的数值和权重,平衡与效益类指标的权重配置,要充分考虑发展基础和市场承受能力,向基层机构下达符合实际的保费增长任务。

 

业内人士表示,这两类考核指标的规范,切中当前车险考核“肯綮”,直击关键问题。总公司考核基层机构时,不仅设定业务增长指标,还会在当地市场排名上提要求。实际上,各公司在各地方市场上的发展基础不同,有些公司设定了脱离实际的过高指标,倒逼基层机构用偏激手段抢业务,不利于整体业务质量和承保利润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