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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保监局胡皖局长一行莅临合肥保协调研指导工作

发表时间:2013-03-15 浏览次数:2457

3月15日,安徽保监局胡皖局长率领办公室主任赵皖平、副主任刘卉等一行7人莅临合肥市保险行业协会调研指导工作。合肥市保险行业协会会长李静,副会长刘胜、孙武、张明、李斌,秘书长黄晓良,国元保险合肥中支、太平洋财险合肥中支、中国人寿财险合肥中支、阳光产险合肥中支、大众保险安徽分公司营业部、中国人寿合肥市分公司、太平洋人寿合肥中支、新华人寿合肥联合营业区、太平人寿合肥本部、人保寿险合肥中支、人保健康合肥本部的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安徽保监局办公室主任赵皖平主持。他说,目前,合肥市产险份额占全省20%强、寿险份额也占到20%,合肥市市场秩序全省关注,是其他地市的方向标。胡皖局长十分重视合肥市保险市场运行情况。此次到合肥调研主要是了解当前产、寿险市场秩序情况,听取大家对下一步规范市场秩序的意见和建议。


合肥保协李静会长首先代表行业协会对胡皖局长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和感谢,并代表行业协会汇报了2013年整治规范市场秩序的主要打算:

一是强化自我约束意识,营造诚信守约环境。在合肥市保险行业内共同营造“倡导诚信理念,强化诚信守诺,规范自律行为”以及“重信守约光荣,轻信违约可耻”的浓烈氛围,共同推动和维护保险市场秩序的规范有序,使保险业的价值取向与社会主流意识取向趋于一致。

二是制定诚信考评制度,落实规范经营责任。为进一步加强保险业诚信建设,提升合肥保险业分支机构负责人的诚信经营理念,合肥市保险行业协会拟制定《合肥保险分支机构负责人诚信考核管理暂行办法》。争取通过本项诚信考核办法的制定和出台,从保险公司高管队伍诚信层面入手,充分发挥保险分支机构负责人的示范表率作用,在全行业形成“倡导诚信理念、强化诚信服务、规范经营责任”的良好氛围。通过诚信考评制度的实施,对那些我行我素、不诚实守信的单位以及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协会拟依据事实向安徽保监局以及高管人员的总、分公司作出报告或反映,作为个人晋升调整时资格审查和评比先进单位时的参考。

三是适时开展检查,公开透明惩戒。产险方面:1月初已经对合肥市22家、巢湖市9家产险公司进行了以车险自律公约宣导及管控措施、责任追究制度建立,业务、财务系统调整,两个系数使用为主要内容的督查。并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了业内通报并要求限期整改。3月份,对限期整改单位进行了复查。年度内,产险专业委员会车险自律检查组拟根据市场情况,加大检查频率和力度,发现违反自律行为的,要依据自律公约予以处理,保持自律执行的高压态势,促进车险市场秩序规范。寿险方面:已于3月7日开展对《寿险公司保险代理从业人员“黑名单”管理办法》、《寿险营销员业内流动管理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以规范合肥市寿险营销员的有序流动。年度内,拟对银行代理保险业务以及即将出台的《人身保险公司综合治理销售误导自律公约》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快赔中心方面:拟根据协会去年八月份出台的《合肥市财产保险公司及派驻快赔中心查勘定损人员从业行为自律公约》以及《合肥市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保险理赔服务中心补充管理规定》,对各产险公司及驻快赔中心人员的执行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突击性检查,以此提升保险业的社会形象。

四是创新工作思路,扩大自律范围。针对寿险市场销售误导情况,建立出台《合肥市人身保险综合治理销售误导自律公约》,规范各人身保险公司对销售误导和营销员管理的自律行为。加强产险公司非车险业务的行业自律。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其他行业协会及消费者协会之间的协调与合作。

五是重点关注寿险满期给付和退保风险,在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中有所作为。根据安徽保监局要求和省保协【2013】13号文件精神,市协会已制定下发《防范处置退保和满期给付风险事件应急预案》,并于3月4日召开了人身险公司总经理会议。下一步,在加强对各寿险公司风险动态监测和增强风险应急处置能力的基础上,完善行业内部风险通报机制,加强与合肥市政府以及新闻媒体的协调,会同各寿险公司正确及时地处置各种情况,把风险苗头化解在萌芽状态。


其他参会同志也踊跃一一发言。大家普遍认为,近年来,合肥市保险行业协会出台了多项自律公约、组织各项检查等,在规范市场秩序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在各家保险主体积极配合下,目前,合肥产、寿险市场秩序基本平稳,但仍存在暗中打“价格”战、诚信守约环境需要改善、销售误导时有发生的现象。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大家建议:期望市协会对制定的各项自律公约、管理办法要通过开展自律检查等手段使其能得到认真贯彻执行,并请求能得到监管机构的重视和支持;人身意外保险市场比较混乱,建议通过自律措施予以规范;制定规范高管人员的诚信考评制度,并对失信高管人员追究责任,营造诚信守约环境;少数高管人员准入门槛较低,建议在资格审查时提高门槛标准,并将诚信情况纳入其中;组织行业宣传活动,提升行业地位;采取相应工作措施,解决目前代资考周期过长;在规范市场秩序中,大公司要带头自律,监管机关和协会要实行联动,省市协会要上下互动等。


胡皖局长认真听取了参会人员发言并做重要指示,他对合肥市保险协会各位会长对协会工作的重视、支持以及领导协会秘书处为维护合肥市市场秩序所做的大量工作和取得的成绩表示肯定,并对下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工作提出了要求。他说,合肥保协拟出台《合肥保协分支机构负责人诚信考核管理办法》是一个创新的举措,是可行的,要抓紧出台并付诸实施。产险市场的自律工作第二季度按照原自律公约执行并要组织自律检查,第三季度根据市场情况和可能的政策性变化再行研究自律规范措施。寿险方面,要抓好《寿险公司保险代理从业人员“黑名单”管理办法》、《寿险营销员业内流动管理办法》两个办法的贯彻执行,通过三月份的检查,促进业内人员流动秩序好转,若公司出现大批量的营销员非正常流动,可向保监局反映。为防止类似巢湖退保事件的再次发生,各公司要注意存量、了解增量和退保情况,把风险苗头化解在萌芽状态。要组织对银邮代理网点进行暗访,采取措施防止银邮代理业务新的销售误导情况发生。要加强人身意外险市场自律,完善出台自律公约,加强互查和查处工作,促进人身意外险市场规范。自律是规范市场秩序的重要手段,对于不遵守自律公约的公司,在查实的基础上,要按照违约处罚标准严格予以处理。要深入了解农业保险情况。要整合宣传资源和力量加强行业宣传,努力向地方政府汇报和沟通以扩大行业影响力。总之,要通过各种有效措施和手段,使保险市场秩序得到有效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