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概述
刘先生来保险公司为自己的营运货车投保,经业务人员报价后,刘先生认为商业险保费过高,称朋友介绍说可以到运输公司购买机动车辆安全统筹更省钱。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听到客户考虑购买“统筹保险”,立刻为其详细介绍了机动车辆安全统筹(以下简称车辆统筹)与保险的区别。最终,刘先生选择了保险公司商业险。
那么何为车辆统筹?车辆统筹即交通安全统筹服务,被统筹人与统筹人签订合同,约定被统筹人按标准缴纳统筹费用后,形成统筹资金来为参与统筹的车辆提供保障,属于运输行业内部的行业互助。办理车辆统筹业务的公司,主要以交通运输公司、汽车服务公司和地方交通运输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和企业为主。统筹公司在业务办理的流程、出具的报价单和车辆安全统筹单等与正规保险公司高度相似,对消费者有一定的迷惑性,以远低于同类保险收费标准吸引消费者购买。并且这些统筹公司不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监管,购买者缴纳的统筹费用全部由统筹公司自行管理和支配,其资产透明度、流向合法性均无机构对其进行监管,偿付能力弱,抗风险能力低。此外,车辆统筹合同是统筹公司与被统筹人签订的,事故发生后,只能由侵权行为人先行向第三者进行赔偿后再向统筹公司追偿。
风险提示
1.“车辆统筹服务公司”不是保险公司。2022年8月29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了《关于机动车辆安全统筹的风险提示》:机动车辆安全统筹不是保险。广大车主朋友全面客观认识购买机动车辆安全统筹的风险,如有保险需求,请向具有合法经营车险业务资格的保险机构投保机动车辆交强险及商业保险。”其中明确:机动车辆安全统筹不是保险,经营此类业务的机构未依法取得保险业务经营许可,不是依法设立的保险公司,缺乏专业监管,一但此类公司出现资金链断裂、撤销破产等重大危机时,只能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承担责任,可能给消费者带来损失。
2.“车辆统筹单”不是保险合同。2022年4月26日,原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理性投保五注意的风险提示》,明确指出:以“xx互助”“xx联盟”“xx统筹”等为名的非保险机构推出的互助活动,不是保险或互助保险,不要与商业保险混淆。消费者购买车辆统筹后发生交通事故,一般按照合同约定赔偿。一旦出现纠纷,只能通过诉讼解决。而正规的商业保险发生纠纷,消费者可以通过保险公司客服、行业协会调解、金融监管部门投诉等多种渠道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
3.中国道路运输协会也于2024年2月8日作出提示:机动车辆安全统筹业务经营者以“xx互助”“xx联盟”“xx统筹”为名与广大车主所签订的车辆统筹业务合同不是保险合同,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消费者购买车辆统筹后发生交通事故,一般按照合同约定赔偿。从目前关于车辆统筹的司法判例来看,法院在援引法律判决时,不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规定解决相关纠纷,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充分保障。
如何区分车辆安全统筹合同和车险保单?
1.合同上凡是出现“统筹”字眼的,都要警惕是否为车辆统筹合同。
2.正规保单可在保险公司官网查询。最明显的识别是保险公司保单左上角印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监制”字样,而车辆统筹合同并没有。
3.“被保险人”在车辆统筹合同里称为“被服务人”或“被统筹人”;“保险金额/责任限额”在车辆统筹合同里称为“统筹金额/责任限额”;“保险费”在车辆统筹合同里称为“统筹费”。
指导单位:巢湖金融监管分局
内容来源:国元保险合肥中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