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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险:警惕人伤代理维权

发表时间:2024-07-26 浏览次数:238

案例概述

2022年12月3日,卫某驾驶四轮电动车与一辆货车发生碰撞,导致卫某受伤住院,经医院诊断为髌骨骨折。出院后卫某欲向保险公司索赔,期间经朋友介绍,一位自称可以为受伤人员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张某,称可以为其提供“代理理赔”服务,伤情够上伤残后可以获赔更多。于是卫某授权张某,凭借伤残鉴定结论10级的鉴定报告向法院起诉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收到法院传票及证据材料,发现医院出院小结记录卫某恢复良好,结合人伤查勘情况判断伤残存在一定水分,于是法院申请重新鉴定。卫某得知保险公司提出重新鉴定请求后,主动提出与保险公司庭前调解。

 

案例分析

由于部分消费者不熟悉保险事务的法律及程序,在出险后不信任甚至排斥保险公司,轻信所谓的专业“代理理赔”人士,甚至在自己没有意识到的情况下,参与到骗保事项上来。

本案例中卫某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会依法赔偿卫某各项损失。卫某若继续委托代理维权不但获赔金额具有不确定性,还增加了时间成本,并且还要为此支付一笔代理维权费,最终会导致个人利益受损。

 

风险提示

1.勿轻信高额赔偿承诺天上不会掉“馅饼”,发生保险事故后,应通过正当合法程序进行索赔,不轻信“代理理赔”的虚假承诺,避免自身合法利益受损。

2.通过正规渠道解决问题如果对保险理赔或者其他服务环节有疑问时,可通过联系经办保险理赔人员、拨打保险公司服务热线解决疑惑,寻求专业的理赔指导和帮助

3.双方共同委托鉴定选择伤残鉴定前,请咨询保险公司理赔调解员,未经双方协商或法院指定的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结论,可能导致鉴定结果存在争议,增加时间和费用成本。

 

指导单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巢湖监管分局

            内容来源:国元保险合肥中支